东营市河口区河口街道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第三十五标段招标公告
东营市河口区河口街道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第三十五标段招标公告
东营市河口区河口街道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第三十五标段
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土地储备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河口区海康路92号
项目编号:DYSLGK2018-021#
代理机构名称:东营市双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郑州路水城国际东门城发会馆四楼
工程名称:东营市河口区河口街道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工程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河口街道
工程规模:本项目东起滨渤路,西至王庄二分干渠,南起六扣村及四扣村南侧排沟,北至蓝区南侧义二路。涉及河口街道的新建、义和镇的王集村等15个行政村。项目区建设规模1238.11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他工程。
施工第三十五标段主要内容为交通建筑物新建及维修72座,土地整理15.33公顷,大学堂闸泵工程1座、田间道、排沟回填及其它工程,计划总投资约660万元。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到位。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目标:符合安全检查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具体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需要将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按有关规定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持有省级(含)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投报本项目的建造师一经报名不得变更。
3、投标人须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凡由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投标人需提供本企业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质量员)1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5、投标人提供本企业为其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报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出具之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投标人被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所报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但已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须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人出具的经监督管理部门和招标人盖章的变更证明材料原件或提供能体现已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变更内容的原中标通知书原件(变更证明材料原件或原中标通知书原件密封在“资格审查原件”密封袋中)。开标后,若发现中标企业所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的,之后再提供的变更证明材料不予认可,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弄虚作假处理。
三、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5日至6月29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
报名地点:东营市双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郑州路水城国际东门城发会馆四楼)。
投标人报名时提供本企业的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印制二维码标识,二维码应清晰可扫描查询)];(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拟投标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造师注册证书及省级(含)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有省级(含)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6)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专业为水利水电相关专业);(7)施工员1名,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省级(含)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上打印页,打印件上二维码可扫描查询);(8)质检(量)员1名,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省级(含)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检(量)员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上打印页,打印件上二维码可扫描查询);(9)拟投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量)员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10)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11)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站上备案登记网上打印件(至少包括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力资源信息);
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要求:
(1)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已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必须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投标人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参保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查询信息(包括社会养老保险查询网址、用户名及密码),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不提供社会养老保险查询信息的不予报名,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若投标人拟投报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保险缴纳隶属上级行政事业主管部门的,由上级行政事业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且附相应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4)新成立的公司或公司资质发生合并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5)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须为2017年11月(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东营市河口区土地储备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岳先生
联系电话:0546-3996366
2、招标代理机构:东营市双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陈女士
联系电话:0546-8077977
3、监督单位:东营市国土资源局河口分局、东营市河口区财政局
4、公证单位:河口区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