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强化政府采购全流程监管

东海县:强化政府采购全流程监管

江苏省东海县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立足政府采购活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等多个环节,不断完善监管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实现了政府采购活动全流程的“无缝监管”。截至3月底,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共完成采购预算420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650万元。

一是“事前”做到应采尽采和应编尽编。东海县财政局在年度部门预算编审工作中,由东海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对专项支出预算中的项目是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进行逐项审核,同时,对政府采购预算表中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进行逐项批复,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前置于部门预算编制、审核环节之中。同时,要求预算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将应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专项支出项目全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二是“事中”做到创新方式和精细管理。在政府采购项目操作执行过程中,东海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始终坚持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的理念,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等政府采购相关各方量身定制了一套监管约束机制。规范代理机构采购文件编制、备案、发出(售)等工作。近年来,该县先后制定了货物、工程和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分别采取5种采购方式时所适用的政府采购文件范本。并出台了相关政策,规范采购文件的备案、发出(售)等环节。此外狠抓评审专家管理。

三是“事后”注重履约和严加检查。为有效解决“重采购、轻合同”的问题,该县专门出台了《东海县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集中采购机构操作的项目应由其组织、协调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工作,政府采购合同在监管部门备案之前须经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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